2030年以前,秦岭地区的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山川秀美,70%以上的城镇达到生态或园林城镇标准,全面改善秦岭生态环境质量。
四、生态功能区划分
(一)功能定位。
18.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功能划分及秦岭生态环境现状,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秦岭山地的主导生态功能,水土保持为辅助生态功能。
(二)秦岭生态功能区划。
19.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秦岭整体命名为秦岭山地常绿阔叶-落叶林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根据秦岭自然生态系统基本特征,按照海拔高度,将秦岭划分为三个生态功能区。其中,海拔2600米以上为Ⅰ区,命名为秦岭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海拔1500米-2600米之间为Ⅱ区,包括70%国土面积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10个乡镇,命名为秦岭中山针阔叶混交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海拔1500米以下为Ⅲ区,共442个乡镇(见附件二),命名为秦岭低山丘陵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区。
(三)保护措施与目标。
20.秦岭的Ⅰ区,即海拔2600米以上的秦岭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禁止开发区,要实行严格保护,禁止一切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加快移民搬迁和扶贫工程进度,将扶贫移民与生态移民工作相结合,首先对海拔2600米以上人口进行迁移并予以妥善安置,保持秦岭山地生态系统的原始性和特有的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景观。
21.秦岭的Ⅱ区,即海拔1500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混交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限制开发区,要加快天然林保护工程,限制区内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减少对木材的消耗;加快和扩大自然保护区建设,适度开展生态旅游,积极发展生态产业。
22.秦岭的Ⅲ区,即海拔1500米以下的秦岭低山丘陵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区,要实现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开发。区域内的各县要建立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强化监督管理,杜绝新的生态破坏,有效控制水土流失。要采取生物、工程、农业耕作相结合的措施,对水土流失严重的交通沿线、矿区周围、村镇附近做好水土保持的规划工作,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减少泥沙下泄;在进行公路、铁路建设的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将其对生态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生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