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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0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同时对促进墙体材料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改善建筑功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从全省各地发展情况来看还不平衡,以粘土砖和非节能建筑为主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实心粘土砖生产和使用呈快速增长势头,2005年我省耕地面积约6300万亩,人均耕地1.9亩,与“十五"初期相比耕地面积减少330万亩,平均每年因水土流失、生产性用地损失耕地60多万亩。其中,非法生产实心粘土砖规模也不断扩大,是占用耕地、破坏农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我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更显得迫切和重要。
  二、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任务目标
  1.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656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城镇分步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56号)要求,我省各市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全省地级市城区(包括郊区、矿区、开发区)在2008年底前全部禁用实心粘土砖,县级市2010年前禁用实心粘土砖。力争到2008年底,全省实心粘土砖年产量减少30亿块。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省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100亿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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