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
(苏水资〔2006〕34号 2006年8月16日)
各市水利(务)局:
近年来,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依法治水、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定不移地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指导下,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水资源保护取得成效;以苏锡常禁采为重点,地下水管理得到加强;以载体建设为重点,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起步;以水资源费征收为重点,逐步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重点,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得到重视。但是,目前各地仍然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管理能力和手段薄弱,专业人才短缺,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治水思路的调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省厅多次强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将是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此省厅就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晰管理机构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水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同级水资源管理的行政职能;另设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等事业单位,要具体承担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作为水资源行政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具体明晰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业务工作承担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技术业务工作承担单位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形成合力。为便于行政管理与具体技术业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地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承担单位尽可能由同一位局领导具体分管。
二、充实和调整水资源管理人员与结构。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征,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工作承担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水文水资源、管理及水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水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熟悉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水资源的各项规划。各地应按照水资源行政管理、规划、节水、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统计等工作内容,设置相应工作岗位,其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水资源管理工作需求,业务技术工作承担单位的人员要适当多配。
三、加强管理装备建设。水资源管理和业务技术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应配备专门档案资料室;每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管理用车;传真机、扫描仪、GPS定位仪、便携式流量仪、勘测箱、照相机等管理器材;工作人员要配备工作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