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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农业旅游和新农村建设问题专题调研报告的通知

  (二)搞好规划,科学引导。首先要在省一级层面上编制好农业旅游发展规划。这样做,一是有利于明确全省农业旅游发展的重点,搞好指导和扶持;二是有利于克服同一地区农业旅游产品雷同化的倾向,避免盲目开发;三是有利于将农业旅游资源与其他的自然、人文及社会旅游资源整合起来,做大做强发展旅游业的文章。
  (三)不拘一格,鼓励创新。目前我国农业旅游的发展模式已有很多。按经营主体的不同划分,有村两委主导型、村办旅游公司主导型、"公司+农户"型、"公司+旅行社+农户"型、"农庄+农户"型,等等。不同发展模式是在不同时空下创建的。总的来看,都符合当地农村的发展要求,都催生了农业旅游并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有些旅游点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也不是模式本身带来的。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的模式,发展农业旅游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能把促进农民增收、实现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要求作为发展农业旅游的出发点和归宿,各种模式都是可以发展的,而且应该不断创新。
  (四)研究政策,予以扶持。发展农业旅游是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路径,农业旅游点和投身农业旅游开发建设的相关企业,应该享有那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而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诸如:1.参与农业旅游区(点)开发、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该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看待,享受国家制订的相关扶持政策;2.贫困乡村在规划指导下搞的农业旅游开发项目,应该纳入申领扶贫开发资金或贷款的范畴;3.农业旅游点的道路连接线建设,应纳入交通部门的乡村道路建设规划之中,并优先解决;4.农业旅游点的水体面源污染及环境治理工程,应纳入农业部开展的"乡村清洁工程"之中,优先得到支持;5.农业旅游规模较大的农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应纳入市县的公益项目建设计划予以解决;如所在市县在财力上确有困难,省区市相关部门应支持解决。
  (五)有序推进,重在西部。发展农业旅游,可以在东中西部有市场前景的农村有序推进。但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差距很大,需作分类指导。西部农村虽然旅游资源丰富,兴旅富农的愿望迫切,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交通制约较大,吸引资金较难,加上区域内的旅游市场规模较小,所以发展农业旅游的难度也高于东部。建设新农村的重点和难点在西部,发展农业旅游的重点和难点也在西部。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农业旅游的规划、指导和支持力度。只有这样,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西部农村地区,才能早日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和特色经济优势,享受到发展旅游业带来的实惠,切实加快建设新农村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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