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发展农业旅游,完全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字"要求,是农村发展和建设模式上的一种创新,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种值得推荐的有效路径。
五、存在问题
农业旅游在当前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农业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被普遍认识;积极发展农业旅游,还没有融入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之中。农业旅游是由我国旅游部门借鉴国际经验搞起来的,由于负责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此前介入较少,对有关情况了解不多,旅游部门对他们的宣传也很不够,所以在研究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问题和政策时,发展农业旅游还没有被放到合适的位置上。
(二)农业旅游的规划工作比较薄弱,靠农民群众自发兴办的旅游点在同一地区有雷同化的倾向。一些距离较近的农业旅游点,经营内容相似,市场目标相同,自主创新不足,市场应变能力较差。
(三)由村集体或投资商兴办的一些旅游点,有的兼顾农民利益不够。一些由村集体兴办的农业旅游项目,村干部得到的多,群众得到的少,农民有意见;一些由投资商兴办的农业旅游点,利益格局明显向投资商倾斜,农民所得少,不参与旅游经营活动的农民更是一无所得,农民意见较大。
(四)一些旅游点在开发建设中,重洋轻土,忽视保持农村自然形貌及人文环境的原生性。农业旅游之所以能吸引城市居民和外地游客,就是因为它拥有区别于旅游者惯常生活环境的事物,使旅游者在感觉方面能产生反差并引起兴趣。如果忽视保持农村自然形貌及人文环境的原生性,这种魅力就会大打折扣。
(五)专业培训不够,员工的现代服务意识和技能较差。由于农业旅游点地处农村,相关方面在开办之前及开办之后对其进行指导、管理或规范工作都做得不够,影响了软件水平的提高。
六、对策建议
为了推进农业旅游更好更快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多做贡献,建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旅游的时代特征、重要意义以及在相当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路径和一种成功模式加以推广,纳入党和政府建设新农村的总体部署之中。这项工作,建议由各级旅游、农业、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合力推进; 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宜尽快建立合作议事制度,作出榜样。发改、交通、建设、工商、财税、银行、文化等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农业旅游的发展,尽快形成齐抓共上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