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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农业旅游和新农村建设问题专题调研报告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农业旅游和新农村建设问题专题调研报告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农业旅游和新农村建设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发展农业旅游是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路径》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旅游发展。

  二○○六年九月一日

发展农业旅游是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路径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006年6月)

  为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调查研究农业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国家旅游局联合组成农业旅游与新农村建设调研组,在孙钢委员的率领下,于5月24日至31日,先后赴贵州、江苏两省进行了考察,并与两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农业旅游在国内外的发展
  农业旅游,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农民劳动生活为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在这类旅游活动中,如果主要吸引物是农村风情风貌,则又被称为乡村旅游。从世界范围看,发展农业旅游已有百年以上历史。最近30年来,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远离城市喧嚣的旅游活动更加受人青睐,发展进一步加快,推动着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我国的农业旅游,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起步,进入本世纪以来,在国家旅游局的倡导和推动下,逐渐形成规模。到2005年末,共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329家,遍布31个省区市,在农、林、牧、副、渔各业中树立起了发展农业旅游的样板。
  目前,农业旅游正在全国深入推进,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越来越多,乡村旅游的市场越来越大。2005年,贵州乡村的旅游景区(点)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084.43万人次,占全省旅游接待人数的34.7%;旅游收入21亿元,占全省旅游业总收入的8.36%;直接和间接吸纳就业人员15.53万人次,占全省旅游就业总人数的39.76%。到2005年,江苏已建成农业旅游区(点)400处左右,其中有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43家(占全国总数的12%);去年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200万人次,收入24亿元以上。据测算,目前全国乡村旅游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这些通过兴办旅游而向广大农村地区转移的财富,就是对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直接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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