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规范农村殡葬服务收费。制定《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骨灰盒寄存费等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和特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推行殡葬服务收费清单制。
六、全面清理规范涉农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18. 清理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收费。清理涉及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减免的收费项目,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恢复或变相收取。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增设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9. 清理规范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公证鉴证、法律服务等收费管理。规范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收费行为。
20. 巩固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加大公示力度,扩大公示覆盖面,充实公示内容,强化动态管理与监督检查,巩固公示成果。通过农民收费监督卡、农民缴费明白卡等载体,印制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
七、增强整体功能,大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21. 深入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农民种植意向、农资购买、售粮存粮变化情况等专项调查,为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等专题调查,加强比较效益分析,公开发布成本收益数据,引导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结构。以农本调查户为依托,促进农民降本节支,增产增收。
22. 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完善农村价格监测网络,加强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分析与走势预测,开展高效、外向、特色农产品价格采集工作,多渠道向农民传送准确实用的价格信息。
23. 做好农村价格认证服务工作。开展农村征地拆迁涉及的青苗、果树、鱼塘、房屋等价格认证,做好农村社会治安与民事纠纷中涉及的财产价格鉴定和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及的价格鉴定。对涉农价格认证收费实行减免政策,对特困户免收认证费。
24. 继续实施“农村价格致富工程”。在农村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挂钩服务联系点制度,实施定点帮扶。拓宽“农村价格致富工程”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与种养大户、加工营销专业户、农业龙头企业的联系,以点带面,扩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