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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中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上海分所的批复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中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上海分所的批复
(沪财会[2007]7号)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上海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杨池生。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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