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津政发〔2006〕1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现就编制2007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7年是我市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努力建设和谐天津的重要一年。随着“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的加快实施,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将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形势进一步趋好,一批重点项目相继投产达产。从总体上看,明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为财政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受国家信贷规模和用地指标控制,以及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的税收增幅可能会有所回落。明年新增支出项目较多、数额较大,特别是社会事业、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以及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住房货币化分配改革等,都需要增加较大支出,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综合考虑2007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7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努力涵养财源税源,不断扩大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科学技术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努力增加社会各群体收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和谐天津建设;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07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确保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把组织财政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主管部门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形成全社会既关注经济增长又关注财政收入增长的局面,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反映为财政增收。加强财政与经济发展的关联研究,认真分析财政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关系,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地方留成份额,继续提高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