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津政发〔2006〕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9号,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通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重要性的认识
(一)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创建和谐的生态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水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与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提高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避免和减少水域生态灾害的发生,对改善景观和人居环境,控制外来有害物种侵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调整海域生产力结构,促进渔业增长方式转变,将为环渤海经济圈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利用水生生物的代谢循环功能改善水质,有利于发挥市区景观河道调控城市生态质量的主导作用,有利于节约能源、增加产出,促进海河开发及宜居生态城市的建设。
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良和保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域生态修复和水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进一步强化科研、执法和管理为支撑,立足天津,加强交流和区域联合,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为加快海河开发,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奋斗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奋斗目标。
1.近期。 到2010年,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缩减产量;稳定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一步加大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养护力度;加强水库河道和近岸海域的生态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水生生物资源衰退、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保护区规范化、相关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突发性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提高。工程建设资源与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建立,水域生态修复工作逐步展开。积极推广自循环用水等健康和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每年增殖重要水生生物苗种数量4亿尾左右,底播增殖苗种10亿粒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