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法制、监测、成本、认证等工作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需要不断拓展的新领域。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创建规范化县级物价局的工作,表彰了规范化县级物价部门38个,提升了基层价格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并以简报的形式向全国推广学习。注重总结、提炼基层物价部门经验作法,今年已被国家发改委转发了6期专题简报,对全省基层价格工作起到了以点带面、及时交流、推广先进的作用。二是认真做好了“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评比工作,省物价局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综合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连续二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行政执法行政责任制先进单位。制定了全省价格决策简易听证暂行办法,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积极推进全省价格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价格工作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并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三是价格监测在组织体系、预测预警能力、监测质量上有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省物价局和成都、绵阳、宣汉、仁寿等物价局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制定了四川省特色农产品价格信息报送制度,初步走了信息采集多样化,信息内容特色化、发布渠道多元化和部门协作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四是成本监审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全年共对50项813个监审对象实施成本监审,审核总成本320.97亿元,剔除不合理费用19.8亿元。初步形成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为增强价格管理的科学性提供了初步保证。五是扎实有效开展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价格成本认证、行政许可“双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价格鉴定和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六是价格理论研究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了“三农”和资源价格改革的理论研究,提出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启动了四川省志价格志部分(1986-2000年)的编纂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价格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充分发挥了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沟通作用。加强了全省物价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离退休干部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全省物价系统纪检监察联系会议制度,从制度上加大了对定价、查价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七)地位作用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带来的新机遇,全省物价部门进一步统一了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了“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将创新作为打开工作新局面,巩固提升物价部门地位作用的不竭动力,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促进新发展,创造卓越成绩来提升价格工作在党委政府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整个价格工作呈现生机勃勃、有声有色的局面。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党委、政府领导听取价格工作汇报多了,对价格工作的批示多了,让物价局承担的工作任务重了,整个物价部门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作用全面提升,机构更加健全。如犍为县物价局被省委评为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阿坝州13个县设置独立的县级物价管理机构,推动了阿坝州以至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价格工作的开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价格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资源性产品和垄断行业的价格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上学贵、住房贵等一些突出价格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价格监管方式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四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的要求不适应,无论是在业务素质、知识结构,还是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方面,都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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