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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一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陕西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凡进入中国开发区馆、中国私营企业馆、中国名牌产品馆及专业产品馆各专业贸易展会参展的开发区和企业,各分团不再组织参展。进入上述展馆参展的我省开发区、企业名单,由执委会统一反馈各分团。

  (二)展位分配。

  我省代表团在投资洽谈馆陕西展区设置260个展位。各分团展位分配如下:

  西安分团60个展位宝鸡分团30个展位

  咸阳分团30个展位渭南分团27个展位

  铜川分团10个展位延安分团24个展位

  榆林分团24个展位汉中分团17个展位

  安康分团15个展位商洛分团8个展位

  杨凌分团15个展位

  各分团要于2007年2月18日前全面落实组展任务,并将展位费、参展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资料交执委会办公室。

  (三)展位价格。

  本届西洽会统一零售价格为:每个标准展位4500元,室外展区90元/平方米。

  对各分团组展费返还,按照执委会对各省区市代表团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布展工作。

  投资洽谈馆陕西展区公共部分,由省团统一设计布展;各分团展区由各分团负责统一设计布展。中国开发区馆、中国私营企业馆、中国名牌产品馆的公共部分,由执委会统一设计布展;专业产品馆各专业贸易展分别由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布展。企业展位由参展企业自行布展。

  投资洽谈馆陕西展区全部采用特装布展,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展现投资环境,突出重点项目,完善服务功能,营造洽谈氛围。要尽量选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新型材料,充分运用实物、模型、多媒体、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提高布展质量和水平。

  各分团、省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参展企业、项目和产品的审查工作,确保参展项目和产品质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展场,切实维护我省和西洽会的形象,维护企业和参展商合法权益,规范展会秩序。会期执委会将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各分团要密切配合。

  四、加强招商邀请工作

  各设区市、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围绕各类招商项目和参展产品,以邀请境外客商、中外商团组织、中介机构、各类专业客商参展参会为重点,全方位做好招商邀请工作。

  (一)加强境外客商邀请工作。本届西洽会我省代表团外商邀请工作目标是邀请4000名外商,200个商团组织参展参会。邀请工作的重点是美国、欧盟、韩国、日本、泰国、澳大利亚等重点国家和台港澳的投资商、采购商和中介机构参展参会。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台办、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省侨联、省海外联谊会、骊山公司等涉外部门,要全面落实邀请工作任务。省级其他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地做好外商邀请工作。各分团要围绕重点项目,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境外客商的对口邀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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