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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淄政办字〔20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淄安委发〔2006〕21号)要求,市政府组成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组,于2006年12月4日至17日,对年初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92个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对92个单位的考核情况来看,未突破事故控制指标的84个,占91.3%。其中,工作指标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78个,占总数的84.78%;80分至89分的6个,占总数的6.52%;突破事故控制指标的8个,占总数的8.7%。对2006年度未突破控制指标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8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淄发〔2002〕1号)规定予以奖励;对突破控制指标的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扣罚所交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意见》(淄办发〔2004〕42号)取消当年相关奖励、评比资格。
  二、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考核发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越来越高,能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有所增强,并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得到了加强,提高了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比较细致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始起步,部分企业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和安全“三同时”规定,强化了源头管理,企业的主体责任正在得到有效落实。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明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能够自觉把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力推进了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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