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政发〔20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八日
淄博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淄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共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淄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和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执法监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措施;确保实现各项控制指标,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各类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包括道路交通、火灾、森林火灾、农业机械、工矿商贸事故);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全市各类事故(包括道路交通、火灾、森林火灾、农业机械、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4%,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比上年有所下降。
(三)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
(四)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30以内。
(五)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11.5以内。
(六)机动车万车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
三、重点工作及要求
(一)依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
1.依法明确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健全并落实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四是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保证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五是严格组织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同时,按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六是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七是积极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加大安全科技成果的创新和应用,及时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八是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措施,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包括各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和安全管理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加强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务任免、劳动分配挂钩。也可实行内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行安全结构工资制,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