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张店区人民政府等38个单位和栾秉山等6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平安淄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八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8个)
张店区人民政府
淄川区人民政府
周村区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政府
沂源县人民政府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与渔业局
市文化局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市商业集团总公司
市供销社
市粮食局
市煤炭局
市质监局
市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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