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批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批复
(沪食药监流通〔2007〕017号)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质量负责人变更的申请》(国药国大质〔2006〕4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质量负责人变更为姚军。
请收到批复后来我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