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实施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完善“绿色证书”制度,系统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能力。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企业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农村经纪人、营销大户的组织管理和市场经营能力。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广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增强农村劳动力转岗职业技能。制订具体措施,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等项目,提高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村组干部、农民技术员、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应用和示范推广能力。继续采取互派“研修生”、援外培训等方式,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出国深造。加快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促进计划。大力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四)树立科学人才观,按照“四个尊重”的要求,深入推进人才环境建设。
1.树立科学人才观,大力营造“四个尊重”的人才生态环境。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四不唯”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要进一步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革除一切束缚人才创造活力的条条框框,推动人才在“体制内”和“体制外”之间的双向柔性流动,建立完善既充满生机与活力、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又能够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新体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环境和制度环境。
2.加快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以人才评价、培养、选拔、吸引、聘用、流动、管理、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人才课题研究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强化人才安全意识,制定并实施重点人才保护办法。进一步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保护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完善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湖北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对我省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等方面的资助力度。出台《湖北省人才资源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统筹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创造条件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研究制定财政、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渠道进行人才投入,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导,政府、社会、个人和外资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市场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4.统筹体制内人才和体制外人才的开发,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十一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必须顺应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的服务、指导和政策协调。建立完善专家选拔、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社会保障、继续教育、人事代理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的制度体系,畅通非公企业培养、引进紧缺、急需和特殊人才的渠道,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业和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五)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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