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公务员队伍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巩固“凡进必考”制度,严把公务员“进口’’关。按照科学政绩观的要求,探索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服务对象有效参与,简便易行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衡量公务员的绩效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加大各级公务员的竞争上岗、轮岗力度。积极探索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坚持完善市、州、县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表决制度,探索部分领导职位人选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办法。试行公务员特殊职位聘任制度,完善党政领导人员正常离任机制,扩大领导职务任期制试点范围,完善选任制领导的任期制,探索委任职务的任期制。
2.整体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符合事业单位发展方向的人事管理体制和机制。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实行“凡进必考、合同管理、人事代理”新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竞聘制。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制度。按照“统一规范、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突破难点”的思路,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从单一的人事制度改革向体制、机制、社会保障等诸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形成整体推进的格局。
3.深化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机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由组织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在国有大型骨干企业试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公开招聘制,积极推行企业内部竞争上岗制度和市场选聘等多种选人方式。畅通渠道,吸纳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国有企业任职。
4.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社会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对评价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研究探索
公务员法实施后,对公务员职位中专业技术类别的职称评审问题。同时对不同性质的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提供评价服务。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评价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突出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专项评价和特殊评价等方式,综合运用评审、考试、考核、水平能力测试等手段,逐步实现评价组织的社会化、评价方法的科学化、评价手段的多样化和评价条件的标准化。逐步建立实用型人才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建设。
(二)以培养为基础,以引进为补充,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积极引进国内优秀人才。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人才需求信息库,依托重大项目和现代化实验室等载体,重点引进“两院”院士、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才。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工程、现代物流等产业的紧缺人才。敞开接收湖北籍和外省籍愿意来鄂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以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
2.加大海外人才工作力度,大力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鄂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鄂服务。加强吸引海外人才来鄂的政策法制环境、工作创业环境、生活学习环境、人际学术环境建设。制定海外人才回归计划,研究团队成批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引进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协调运作的海外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吸留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建立海外人才数据库。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以完善创业孵化和服务功能为目标,加强创业园多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外人才来鄂工作、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简化落户、长期居留等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发展洽谈会”和“世界湖北同乡会”、湖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海外人才智力交流方面的合作。开展海外人才在鄂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