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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加快武汉城市圈“1+8”人才一体化建设。一是加快完善城市圈人才合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统一的人才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制定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建立城市圈人才一体化的政策框架,构建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人才环境和统一的人才服务平台;三是构建覆盖整个城市圈的人才市场体系,实现圈内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四是加快建设城市圈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各城市人事人才网站的链接互联,实现人才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五是整合各种资源,建立圈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各类培训、继续教育、对口交流、相互挂(兼)职等制度,实现圈内人才的协作培养和整体开发;六是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人才一体化与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人才队伍建设的协作、交流,建立区域内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从而促进中部地区人才的一体化建设和发展。
  (3)加快统一、贯通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整合全省人才市场资源,努力构建中部人才集散高地。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为契机,以湖北省人才市场、武汉人才市场和江汉平原人才市场为基础,拓宽视野,整合市场资源和人才资源,积极构建覆盖中部六省、辐射东西部地区的区域性国家级人才市场“中国中部人才市场”。加强硬件配套建设,做好“湖北人才大厦”的认证、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与中部其他五省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实现省际人才政策、制度的对接,打破人才流动的政策界限,逐步建立区域内人才流动统一的政策框架。
  (4)加快中部人才培训平台建设。理顺培训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中国公务员中部培训基地。依托中部六省人事培训中心主任会议确立的“中部六省人才培训联盟”,加强合作与交流,努力搭建中部地区人才培训平台。配合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即“653”工程)的实施,大力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程,重点培训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中高级人才。拟订《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快继续教育立法进程。加强中东部对口培训。争取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中部与东部地区的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修活动,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质量,打造培训品牌。
  (5)实施鄂西及贫困地区人才援助计划。依托南水北调、沪蓉高速、宜万铁路等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退耕还草还林和发展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积极构建吸引各类人才到鄂西和民族地区建功立业的机制和平台。采取校市共建、委托代培、企校联合等形式,为鄂西地区和民族地区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级专门人才和特色产业人才。继续扩大选派“博士服务团”、 “专家咨询团”、“大学生志愿者”赴鄂西地区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制定优惠政策,保障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鼓励人才到鄂西和民族地区投资创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到鄂西和民族地区创办产业基地和研发中心,并在投融资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加强与国家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项目建设支持。
  三、“十一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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