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扫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扫盲工作,做到扫盲工作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经费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无文盲苏木乡镇、嘎查村活动,逐步创建无文盲旗县(市、区)。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摸清文盲底数,依托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落实扫盲任务。充分发挥农村牧区中小学的作用,积极开展扫盲教学活动,农村牧区中小学生帮助身边的文盲或脱盲学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并将其纳入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当中。
(六)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和高中教育
今后5年,要重点发展农村牧区幼儿教育,办好苏木乡镇中心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资源举办幼儿园,并逐步予以规范,使学前1年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学前3年受教育率达到50%以上。各盟市所在地的城区和各旗县所在地的镇要继续办好公办幼儿园,并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使学前3年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要在全区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进一步加强高中建设与管理,稳定普通高中规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盟市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七)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要以养成教育为主,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要把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落实到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班集体、少先队、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和学生所在社区加强联系,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新课程的实施,落实新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广泛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切实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农村牧区初中要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开发多样化、有特色的课程资源,开展现代农牧业技术教育,推进“绿色证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