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上界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上界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渝府〔2007〕6号)


市交委、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确定上界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6〕4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上界高速公路全长22.79公里,于2002年7月1日开始试收费。渝武高速公路渝合段全长58.24公里,于2002年6月28日开始试收费。上述两条高速公路试收费期至2006年12月31日。目前,两条高速公路均已通过竣工验收,符合收费转正条件。同意上界高速公路、渝武高速公路渝合段的收费年限确定为30年,即上界高速公路收费期自2002年7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止,渝武高速公路渝合段收费期自2002年6月28日至2032年6月27日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