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重大问题研究。围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的分析和评价开展前期研究。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对我省资源禀赋、生态状况、环境容量、区位特征、现有开发密度、人口集聚状态、经济结构特点、参与国家分工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4.研究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指导意见。
5.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1-12月)。
1.2007年6月底前,开展并完成区划试点工作。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同时,选择若干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市、县(市、区)开展区划工作试点,以点带面,发挥先导和示范作用。
2.2007年9月底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并和国家区划方案衔接。
3.2007年年底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河南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草案)》,报省政府审议。
三、工作组织和要求
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加强组织和领导,省政府成立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科技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科学院、地震局、气象局、测绘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财政部门要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给予支持。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要充分发挥省“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同时,委托若干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科研单位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并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做好衔接协调。
有关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印发。
附件: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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