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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四川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重点研发和引进对企业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印染后整理技术和前道高精尖技术,促进丝绸产品向高档化、功能化方向发展。支持丝麻等天然纤维加工新技术研发和苎麻纤维关键技术攻关,切实促进蛹蛋白纤维、桑皮纤维等自主研发新型特色纤维的产业化发展。促进聚苯硫醚纤维等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高技术纤维自主研发,继续发挥粘胶长丝生产优势,积极突破溶剂法(无毒纺丝)纤维生产技术,大力开发绿色环保纤维和清洁化生产工艺技术,加大印染和脱胶等污水处理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实现纺织工业可持续发展。

  3.加快关键设备更新改造。积极研发先进工艺,推动技术改良和设备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清钢联、精梳机、自动络筒机和无梭织机等先进设备的装备比例,发展优质精梳纱、无结头纱和无梭布;采用复合、改性、多组份纤维生产技术提高化纤差别化纤维率;采用先进印染和涂层、柔软、抗皱免烫等多功能后整理技术提高化纤仿真面料、纤维混纺、复合、交织面料及纯棉、呢绒等天然面料的印染后整理水平。此外,鼓励利用我省机械制造能力发展纺织机械工业,填补我省纺织机械生产空白。

  六、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72号)精神,加强银企联合,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投资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对纺织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发布相关投资信息,防止低水平产能扩张。各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合理配置信贷资金,支持机构调整。对提出的我省纺织工业发展方向,特别是填补产业链断点,延伸产业链条,对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要在资金扶持、知识产权保护、土地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认真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经济环境。

  (二)加强规划引导。在本意见指导下加强产业和区域规划。形成丝绸、化纤、服装等上下衔接,区域互动,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产业战略规划体系。在规划中要具体提出重点发展的若干项技术和若干类产品,协调区域布局,避免产业同构。策划制定“中国绸都”等区位品牌发展战略,以产业集群和集中区为载体,重点策划特色产业方向,资源整合及专业协作,集群信誉平台建设,行业形象提升等关键举措。同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条件较好的产业集中区作为产业升级示范区,在规划、机制、政策上给予重点指导,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全省纺织服装工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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