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动建筑节能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此项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4.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此项工作分别由省经委和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5.积极推广和应用新型商业和民用节能技术,引导公共、商业和民用节能。此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建设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6.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替代能源战略。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7.推动党政机关节能。此项工作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8.节水型社会体系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9.推进农业节水。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10.加强工业节水。此项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1.加快城市节水。此项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检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2.严格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3.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此项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14.以煤炭资源为重点,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此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5.推进木材节约代用。此项工作由省林业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6.节约包装材料。此项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17.严格土地管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此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8.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此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建设厅等部门负责落实。
19.开展“城中村”改造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开展“城中村”改造用地试点,由省建设厅牵头落实;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落实。
20.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加大墙体材料革新。此项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21.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负责落实。
22.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2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农业厅负责落实。
(六)加快节约型社会创建活动
24.创建资源节约型机关。此项工作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部门配合落实。
25.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26.突出抓好社会消费领域的资源节约。此项工作由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七)科技攻关
27.加大对资源节约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力度。此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质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八)保障措施
28.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由省水利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节水有关政策措施;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土地节约及集约利用的有关政策措施;由省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建筑节能、城市节水、节约型城镇建设等政策措施;由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制订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政策及推进措施等;由省物价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调节政策;由省质监局牵头,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山西省机关资源消耗定额、标准和推进机关资源节约的政策措施。
29.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由省统计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资源信息与消耗统计公报制度;由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技术支撑及标准体系;由省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资源节约标准(定额),推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制度、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以及用能设备的能效标识制度等。
30.加强资源节约监测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此项工作由省经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31.加强宣传教育。此项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科协等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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