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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5.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使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岗前专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6.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7.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不断推行城市无障碍建设和信息交流无障碍。
  8.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9.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10.建设省残疾人综合康复就业中心,完成市、县(市、区)残联基础设施建设。
  11.加强与兄弟省(自治区、市)及港、澳、台地区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推动工作。
  三、“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
  (一)康复
  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的培养。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5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7万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0.5万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0.5万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0.2万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0.2万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0.2万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0.2万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0.3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32.4万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8.5万件。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之中。
  2.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进一步扩大白内障无障碍区。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
  3.加强和完善聋儿康复网络。组建山西省聋儿康复教育中心,加强各级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聋儿语训班点,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工作,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省、市级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做好肢体残疾患者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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