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改进和加强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6〕12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改进和加强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在确保我市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就改进和加强我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
1.完善我市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的决策机制。新设立科技计划以及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报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决策。
2.建立部门互动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工作互动及协调沟通,集中资源,避免重复、分散和浪费。
3.加强与中央、省和区(市)县重大科技事项的上下联动。加强与中央、省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争取中央、省科技资源落户成都,加强对区(市)县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
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4.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市财政科技投入用于我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重点支持发展我市主导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攻关、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5.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探索科技经费的多种资助方式,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项目的无偿拨款,采取先启动后资助的方式;对有重大经济效益和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风险金投资等方式,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带动作用,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