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省卫生监督所)
审核把关机构:省卫生厅法监处
审核把关岗位(审核人员: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
决定机关:省卫生厅
决定岗位(决定人:分管厅长或厅长)
(二)岗位职责
1、立案岗位职责:
(1)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写出立案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后报审核把关岗位审核人员审核;
(2)审核人员批准立案的,将有关材料送交调查岗位人员;
(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调查岗位职责:
(1)调查或者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需要检验、检测的应当送法定机构进行鉴定;
(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
(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9)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
3、审核把关岗位职责:
A.不需要听证或相对人没有提出听证申请的案件审查:
(1)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分管领导批准。
B.听证:
(1)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1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2万元以上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2)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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