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动植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疫、环保型清洁汽车、整车设计与开发、新型清洁能源与代用燃料汽车、新型催化剂、新型反映工程、聚合物改性与加工、苯酚烃化合成苯二酚、光电子材料、光电讯器件、有机发光器件、超大功率固体激光器、现代中药、现代疫苗、基因工程药物、单克隆抗体、生物诊断试剂、生化类药物与血液制品、高性能结构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环境友好材料、石油化工材料、纳米材料、废弃物资源化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4)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成光电子、汽车动态模拟、玉米深加工、大豆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建设汽车设计、汽车电子、光电子信息、仪器仪表、资源性土地保护与恢复等10个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转基因玉米、现代中药等20个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仿生设计与制造、人畜共患疾病防治、现代疫苗、转基因植物等20个国家、省级工程实验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完善104个国家或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管理。建立96个国家或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推进长春大成、吉林华微、通钢、长春亚泰、白山喜丰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装备研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建设工程,改造危房面积100万平方米;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改扩建42所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面达到95%以上。(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7)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重点建设50个实训基地。实施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工程,每个县(市)重点建设一所示范性职教中心。(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政府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面向各类教育的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9)建立以市县为主、政府统筹和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和教学方式,建立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建设统一开放的毕业就业市场。(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8.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1)加强同辽、黑两省及内蒙古东部区域经济合作,提高产业关联度,协调建设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东部铁路通道和西部运煤通道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协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与俄、日、韩、朝、蒙等国家在经贸、科技、能源、原材料、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与开发。加快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俄珲春-哈桑、中朝珲春-罗津先锋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进对俄“路、港、关”、对朝“路、港、区”一体化进程。规划建设航空口岸、铁路口岸以及重点边境公路口岸。建立大图们江区域和国际多边合作机制,搭建区域性国际投资贸易和交流合作平台。(省开发办、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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