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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执行脱硫电价的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执行脱硫电价的函
(2006年12月25日 川价函〔2006〕291号)
四川省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233号和我局川价发〔2006〕145号文件精神,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2×10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已按四川省环保局的工期要求完成并投入运行。经研究,同意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上网电价从2006年10月28日起执行每千瓦时0.015元的脱硫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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