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原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6]704号文同时废止。
附: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重庆市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软件60分)
表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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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值 │ 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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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 │依法取得国家物业管理1级资质 │
│ 2分 │签订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执行 │
│ 2分 │企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财务制度等)健全并落实 │
│ │物业相应管理档案资料齐全,查阅方便 │
│ 3分 │服务体系完善并执行ISO9000标准 │
│ 2分 │无违章建筑、外观保持好,共同通道、走廊等无乱堆放和占用 │
│ 2分 │房屋完好率达98% │
│ │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好,完好率达98%以上,有齐全的保养记录 │
│ 4.5分 │零星维修及时率达98%,合格率达100%以上,有齐全的维修报事记录 │
│ 7.5分 │公共区域卫生每天拖扫、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 │窨井,排污(水)管,生化池按相关规定签订有定期清浚合同。 │
│ 8.5分 │配有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对小区的绿化等进行专人管护,花、草、树等生长良好、无病虫害、│
│ │无杂草、杂物,并定期浇灌、施肥、松土、喷药等,及时修剪整型,对小区植物补种及时。 │
│ 8分 │小区主出入口(大门)24小时安全值守,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站式服务,对外来人│
│ 3分 │员咨问或登记,文明礼仪,对进出小区车辆有人和专门的车管系统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运│
│ │行、停放,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
│ 5分 │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
│ │重大事项回访率在100% │
│ │每半年或一年对业主有满意度评议,业主与公司关系融洽,对服务工作满意率在95%以上 │
│ │重大节日布置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均在三次以上 │
│ 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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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2分 │ │
│ 4分 │ │
│ │ │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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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分值│ 6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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