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将工作实施与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卫生下乡工作结合起来,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下派锻炼结合起来,统一组织,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精心组织。从受援地区社区居民医疗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派出医院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专业对口,保证条件,确保派出医生发挥作用。鼓励城市大中型医疗机构中的退休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城市卫生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要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有检查,有奖惩,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准备,稳步推进,注重实效。要杜绝形式主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单位的经济负担,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让社区居民得到就近、方便的医疗服务。
三、工作范围和任务
(一)工作范围
1.接受支援的单位包括: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属于大中型医院延伸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需要给予支援的社务卫生服务机构。
2.承担支援任务的单位包括:辖区内的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其中三级医院至少支援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至少支援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辖区内的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其它愿意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科研、教学机构和对外诊疗的解放军、武警等部队医院。
(二)工作任务
1.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各支援医院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为支援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2.要力争在2007年底建立起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疾病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到2008年底基本建立起资源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