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开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继续落实大金额处方、病例的评议通报制度,在专科用药量大的前十位药品和前十名医生的分析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医生不当处方、不当检查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和当事医生说明情况制度。建立和完善并公开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等管理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质量、开方用药、开单检查制度和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4、公开医院内部事务。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决策、人事、分配、奖惩、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要针对医院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抓住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采取各种形式推行医院内部事务公开,凡是法律和政策规定要求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其日常的工作机构参与监督工作。各单位视具体情况,利用周会、发布会、职工座谈会、民主协商会以及单位的院务公开栏、内部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开具体事项。通过推行医院内部事务公开,充分调动医院广大职工参与医院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医院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和谐发展。
三、院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一)院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范围和特点,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在门诊大厅设立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计算机查询台,并设专人值班,患者可随时查询所要了解的内容。
2、在门诊各科室、功能科室、各科住院部以及挂号处、收费处等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公开本科室或窗口的人员情况、技术特长、设备性能、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就诊程序。
3、充分利用门诊挂号单,按挂号科室分类在挂号单上套印科室导向路线图、科室特色标示。按住院科室分类在住院通知单上套印科室导向路线图,轮椅、担架等便民设施位置,住院程序、流程。
4、印制发放便民服务卡,对就诊患者发放。卡片内容应包括临床科室内容:服务承诺、专家介绍、科室、负责人通讯方式;功能科室内容:设备性能、服务承诺、专家介绍、科室和科室主任通讯联系方式;药房内容:药品质量承诺、新药推介、科室和科室主任通讯联系方式;护理站内容:科室情况介绍、服务承诺、行风规范、科室主任、护士长姓名、通讯联系方式。对住院患者由主管医生、主管护士签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号码后交给住院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