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活动场所建设
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加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州、市要逐步建成一定规模、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到位的老年活动中心。
社区和街道要整合资源,开辟老年人娱乐、健身的活动场所,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县、乡、村要在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的建设和推进中,开辟老年活动场所,指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采、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
4.生活环境建设
各地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要制定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2010年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改造率达到60%。
大中型城市要积极实施城市交通无障碍工程,加强道路改造和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的研制开发及引进,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2010年公交设施无障碍率达到30%以上。
(三)老龄产业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加快发展”的方针,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
1.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等服务项目,为老人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2.大力发展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
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鼓励老年用品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市场为老服务项目的发展。拓展老年健康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服务。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
3.引导老年人消费观念
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帮助老年人建立健康的消费理念,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带动老龄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丰富老年人日常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老年人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加大投入,加强引导,努力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精神文化产品与服务。
1.完善老年教育网络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促进终生教育体系中老年期教育与其他年龄段教育的有机结合。到2010年,各县市区要普遍建立有适当规模的老年大学,并逐步扩大乡、村两级老年教育网络。促进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的发展,逐步实现电教化、网络化。倡导社区办学,以多种形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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