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解决当前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结合起来,促进老龄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坚持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确保老年人和其他社会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构建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养老保障格局。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4.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四、“十一五”期间老龄工作主要任务
(一)老年社会保障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比较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老年社会保障覆盖面,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老年社会福利水平。
1.养老保障
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加强基金征缴,继续保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稳定增长。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农村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保障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保障功能。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提高自养能力。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集体养老津贴发放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
鼓励发展企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积极引导老年人转变观念,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养老储蓄,倡导个人储蓄养老,继续对所有百岁老人实行生活补贴。
2.医疗保障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服务对象。加强社区老年卫生工作,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增设为老年人日常医疗保健提供服务的医疗服务站,增加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通过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和老年护理、康复队伍建设。
全面开展农村合作医疗,改善农民看病就医条件,提高农村老年人健康水平。初步建立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加快农牧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努力改善老年人医疗卫生条件。加大卫生支农、卫生扶贫力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