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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闽政文[2006]46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46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06〕2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建阳市童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62.6107公顷土地(其中耕地54.6433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建阳市童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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