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职业指导工作。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市场信息、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的实训基地要逐步实现资源共享,辐射全州及周边地区。
(十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充分利用州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城乡职业学校之间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各普通初中、高中要担负起动员、引导、推荐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责任。
四、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十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州、县(市)财政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创建示范性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师资培训等,各县市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职教中心和示范性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师资队伍建设。各级财政都要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专项经费,并逐步增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主要用于职业教育更新实训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按年人均0.5元由县、市政府筹措和统筹安排。
(十三)坚持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我州职业教育的扶持。按照“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广泛开展社会融资,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信贷、引资或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教育投资。职业院校的学费收入主要用于院校的发展、运转和资助贫困生,各有关部门不得用其冲抵正常拨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截留、调拨或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