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西安分行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六)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协作。

  积极探索新型政银企交流方式,多方位拓宽政银企沟通渠道,加强政银企的沟通、配合和协作。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动向等,为金融机构确定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扩大风险保障提供依据。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的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提出金融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实现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对接。要通过组织开展融资引介、项目推荐、金融新产品介绍和金融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疏通银企信息交流渠道,促进银企合作,形成政银企互惠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发展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全省各级政府和司法、金融部门要高度重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要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放在与改善投资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并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要建立健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检查,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工作的着力点,齐抓共管、共同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发展改革、工交经济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发展情况的研究,及时发布有关经济运行、产业政策、企业及项目信息,促进银企合作。司法部门要依法打击侵害金融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守信经营。财政、税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和落实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财政和税收政策。人民银行要疏导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做好信贷征信、支付结算、反洗钱等金融服务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效率,防范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市场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

  (三)开展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县、市活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按照“整体推动、重点突破”的办法,开展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县、市活动,探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措施,逐步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提高各地区信用等级,增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四)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普及金融知识,培育信用文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大力宣传金融生态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宣传通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带来的良好效应,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