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经济运行调节力度。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提高我省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大力调整区域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融资环境改善,保持我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为金融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信用文化。
有效整合各类信用资源,加快征信系统建设。搭建金融、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收集省内企业、个人资信信息,建立企业、个人资信数据库,并逐步在省内金融机构实现联网运行。
开展“信用陕西”创建活动,推动信用评价工作。在乡村广泛开展信用户评定和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对信用户、信用村镇的信贷需求给予优先满足。在城市大力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积极建立“小额担保机制+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加快推进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弥补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不足,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为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与金融生态环境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加强金融案件的侦破、审判、执行工作,加强金融案件的执法力度。打击蓄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四)规范各类中介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健全各中介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业务自律、工作交流和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中介机构应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要严格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和行业监管,建立业务跟踪监测制度,规范业务行为,防止恶性竞争。
(五)加快金融业发展和创新,不断提高金融业服务水平。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促进外资和全国性银行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陕西证券、保险市场,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券市场,扩大票据承兑、贴现及转贴现业务,开发利用信用衍生产品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强金融业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技术、金融产品、交易工具、营销服务的创新、创优,建立快速响应市场和业务需求变化的机制,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金融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和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发展的办法和途径,特别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政策性银行业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并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业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积极推动外汇市场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