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西安分行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9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人行西安分行《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人行西安分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现就加强陕西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机构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涉及司法环境、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及银企关系等方面。近年来,我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改善执法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我省金融生态环境还存在着一些制约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如金融案件执行难度较大,个别企业有故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信用服务产品缺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中介机构发育程度较低,运作不规范;保险业覆盖面偏窄,社会风险防范程度较弱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保持金融稳定;有利于优化市场环境,提高经济竞争力,增强经济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信用陕西”、“平安陕西”的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全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观念,统一思想、与时俱进,切实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明确任务,全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努力建设稳定的经济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有力的舆论环境,以增强地方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的调整,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形成内外环境和谐、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局面。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在3-5年内达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地方产业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信用体系比较健全、司法环境显著改善、银企关系和谐融洽、金融资产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围绕以上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