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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84号)


青山区物价局、青山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学生公寓收费的请示》(青价〔2006〕6号)收悉。根据《武汉市中小学校住宿管理暂行规定》,经审查并研究,现对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四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期500元(每间使用面积18平方米,内部设施有床、柜、书桌、空调,并有独立卫生间)。
  二、按照学生自愿原则选择住宿,学校应将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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