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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省管企业年金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省管企业年金管理的通知
(鲁国资分配函〔2006〕44号)


各省管企业:

  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部分省管企业已经省劳动和保障、财政部门批准,被确定为可进行年金试点的单位。实行年金是企业工资分配和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凡拟实行年金试点的企业,其年金实施方案须报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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