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放弃规划
2.7.2 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如果认为已有的规划方案在环境上均不可行,则应当考虑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并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7.3 修改规划方案应遵循如下原则:
2.7.3.1 目标约束性原则
新的规划方案不应偏离规划基本目标,或者偏重于规划目标的某些方面而忽视了其它方面。
2.7.3.2 充分性原则
应从不同角度设计新的规划方案,为决策提供更为广泛的选择空间。
2.7.3.3 现实性原则
新的规划方案应在技术、资源等方面可行。
2.7.3.4 广泛参与的原则
应在广泛公众参与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规划方案。
2.7.4 放弃规划
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如果认为所提出的规划方案在环境上均不可行,则应当放弃规划。
2.8 监测与跟踪评价
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在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拟定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和实施方案。
2.8.1 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的基本内容
2.8.1.1 列出需要进行监测的环境因子或指标
2.8.1.2 环境监测方案与监测方案的实施
2.8.1.3 对下一层次规划或推荐的规划方案所含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2.8.2 监测
利用现有的环境标准和监测系统,监测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以及通过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等,监督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
2.8.3 跟踪评价
2.8.3.1 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
2.8.3.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建议的减缓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
2.8.3.3 确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
2.8.3.4 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和教训。
2.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2.9.1 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a.环境背景调查。通过公众参与掌握重要的、为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b.环境资源价值估算;
c.减缓措施;
d.跟踪评价及监督。
2.9.2 参与评价工作的公众包括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除专家以外的公民)。参与者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影响范围广且多为直接影响的规划,应采用广泛的公众参与;技术复杂的规划要求有高层次管理者、专家的参与;
b.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和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条件,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遵循一定的程序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2.9.3 公众参与的时机与方式
公众参与应覆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
2.9.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有:
a.论证会、听证会;
b.问卷调查;
c.大众传媒;
d.发布公告或设置意见箱。
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3.1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求
3.1.1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数据详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清晰准确。
3.1.2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至少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总则、拟议规划的概述、环境现状描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推荐方案与减缓措施、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监测与跟踪评价、困难和不确定性、执行总结。
3.1.3 “总则”的内容包括:
3.1.3.1 规划的一般背景。
3.1.3.2 与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
3.1.3.3 环境影响识别(表)。
3.1.3.4 评价范围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
3.1.3.5 与规划层次相适宜的影响预测和评价所采用的方法。
3.1.4 规划的概述与分析包括:
3.1.4.1 规划的社会经济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和/或可持续发展目标)。
3.1.4.2 规划与上、下层次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关系和一致性分析。
3.1.4.3 规划目标与其他规划目标、环保规划目标的关系和协调性分析。
3.1.4.4 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要求的可行的各规划(替代)方案概要。
3.1.5 环境现状分析包括:
3.1.5.1 环境调查工作概述。
3.1.5.2 概述规划涉及的区域/行业领域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及其历史演变,并预计在没有本规划情况下的环境发展趋势。
3.1.5.3 环境敏感区域和/或现有的敏感环境问题,以表格一一对应的形式列出可能对规划发展目标形成制约的关键因素或条件。
3.1.5.4 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区域和/或行业部门。
3.1.6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突出对主要环境影响的分析与评价。
3.1.6.1 按环境主题(如生物多样性、人口、健康、动植物、土壤、水、空气、气候因子、矿产资源、文化遗产、自然景观)描述所识别、预测的主要环境影响。
3.1.6.2 对应于不同规划方案或设置的不同情景,分别描述所识别、预测的主要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