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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首届湖北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此外,设立纪念奖20名。

  (二)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评选结果将在省卫生厅网站和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五、评选机构

  省卫生厅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省卫生厅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奖项评选,评选委员会由主流媒体的主要负责人、知名医学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等组成。

  评选活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联系地址:省卫生厅办公室,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87823981,联系人:张近芳、王妍平。

  六、评选程序

  (一)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在汉主要新闻单位进行初评,评选出一定数量推荐作品于2007年1月10日前报送评选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评选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对参评作品进行终评(复评和定评),于2007年1月18日前评选出各类奖项。

  (三)评选结果将于2007年元月20日揭晓。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中央在汉新闻单位和省内各大新闻单位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省卫生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二)各市州作品由当地卫生局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除推荐文字作品外,还至少需要推荐广播、电视、摄影作品各1件参评。但同一作品只能推荐参加1个奖项的评选。

  (三)参评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部分参评作品用于评选宣传,不另付稿酬。

  (四)所有参评作品需提供文字稿并附《2006年卫生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参阅附件1)一式10份(A4纸)。各类参评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文字类:须附原件。

  广播类:以普通盒式录音带送评,每盒1个节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的内容,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电视类:以BETACAM录像带送评,每盒1个节目,录像带上标明节目名称、类别、时长、主创者姓名,注明播出时间和媒体栏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的内容,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摄影类:彩色、黑白不限,胶片类照片及数码影像类照片均可;以8英寸规格照片送评,请勿装裱,不收底片和反转片;单幅或专题组照均可,专题组照(或同一系列照片)只算作1件作品;数码创意摄影作品不得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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