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首届湖北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鄂卫函〔2006〕513号)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央在汉及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单位:
多年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大新闻媒体单位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卫生重点工作,积极宣传报道卫生方针政策以及重点卫生工作进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好的卫生新闻作品,对推进全省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和表彰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新闻工作者,进一步扩大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影响,营造有利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范围,根据省卫生厅“健康传播行动计划”的整体部署,决定在我省开展“首届湖北卫生好新闻”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湖北卫生好新闻”奖项的设立,旨在通过评选活动,激励新闻工作者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去,积极报道卫生工作的成绩和典型事件,典型人物,树立卫生行业的正面形象;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大力宣传各地在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监督方面的创新思路和实践;积极宣传报道卫生政策,卫生法规、卫生科普、疾病控制、行风建议等内容。不断提高卫生新闻作品和卫生科普作品的质量。
二、评选范围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20日在各级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国家批准的媒体公开发表的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三、评选标准
(一)参评作品内容要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有关;
(二)参评作品要富有时代特色,有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参评作品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题材新颖;
(四)一般长度要求:报刊-消息类1000字以内,理论(言论)类2000字以内(言论稿不超过1500字,专版不受字数限制);通讯类3000字以内,广播-新闻(消息)5分钟以内,专题节目20分钟以内;电视-新闻(消息)5分钟以内,专题节目30分钟以内。
四、评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