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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礼堂、浴室、幼儿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分隔、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安全布局和防火分区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建筑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达不到标准,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与师生生活区防火防爆间距不足,或贮罐区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灭火药剂和消防供水不足等问题。
  5、线路方面:线路老化、违规违章布线、乱扯乱拉电线和违规用电、用火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本次普查整治活动集中4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布署阶段(2006年12月中旬)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局属学校,要按照市政府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确保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普查整治阶段(2006年12月下旬至2007年3月底)
  一是组织培训。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局属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参加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参加由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掌握普查整治的内容、方法、步骤、常见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提高其发现隐患、指导所属单位整改隐患的能力。
  二是普查整治(2007年1月中旬至2007年3月上旬)。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局属学校要依据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重点,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问题和学校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是汇总分析(2007年3月中旬)。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各局属学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对检查发现和上报的火灾隐患,要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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