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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实施2006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3、数据质量控制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各单位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2)中国科学院所属基层单位的调查表须经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审核后再上报市科委。

  (3)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所属在沪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信息文献机构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将调查表在上报市科委的同时,请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各类基层单位报表应按有关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5)年报数据在经科技部验收、汇总后,对其所提供的丰富的信息资源,应予以重视并加以开发利用,用于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问题,使其在管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根据“462号”文的要求,由科技部设计和制发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分类标准和数据审核要求,下发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并组织省级培训。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为主进行科技统计年报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实施。

  为此,市科委成立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负责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做好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各类调查表、有关文件和数据盘报送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2、基层填报采取以主管部门为主要责任者的分组包干办法,各有关主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并在人力、经费等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各填报单位领导要给科技统计人员安排足够的时间,并协调好各有关方面的关系,保证年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保质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3、开展统计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上海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市科委发展计划处林锦伟(23112565)

  副组长:丁文龙(64334636)、姚祖耀(64381056)、葛同舟(62610925)

  成员:陈怡、彭建平、秦永健、强维馨、孙东方、刘春华、
     黄兰英、许国放、林国伟、郑义民、励爱芬、乔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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