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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实施2006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1)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数据录入、平衡关系检查等工作;

  各组长负责组内初审把关、收齐软盘及报表、按时集中上报;

  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负责总体布置和填报培训、计算机录入培训、对照检查、复审、数据评估、汇总上报。

  (2)时间进度

  全市及区、县布置、培训:2006年12月-2007年1月;

  基层填报、审核、上报:2007年1月-2007年2月28日;

  全市报表审核、复审:2007年3月1日-2007年3月31日;

  全市数据评估、汇总:2007年4月1日-2007年4月10日;

  上报全国审核、汇总:2007年4月10日-2007年4月20日。

  (3)上报要求

  “调查表”一式两份、“课题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年报数据软盘一份,由各组长收齐后与未报单位清单、增报单位清单一起,集中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送年报工作组。

  年报工作组将各类调查表按机构类别每十本装订成一册、数据软盘与光盘各一套、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增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等集中于2007年4月16日前报送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要求按市及区、县分别上报本级财政和全地区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各一份。各区、县应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一份报送年报工作组。再由市统一填报全市(包括市及区、县两级)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一份,集中于2007年5月30日前邮寄到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和跟踪调查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各单位负责国家级计划项目调查表和跟踪调查表的数据填报、平衡关系检查后按时上报组长单位或年报工作组;各组长负责收齐报表并初审后集中按时上报;年报工作组负责总体布置和填报培训、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上报。

  (2)时间进度和上报要求

  2007年1月开始基层填报。各单位上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或跟踪调查表一式两份。组长将报表收齐后,做好未报项目清单、增报项目清单,集中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送年报工作组。

  年报工作组将国家级项目调查表及跟踪调查表按计划类别每二十本装订成册,连同数据软盘与光盘各一套、未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地址、未报原因说明}、增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等集中于2007年4月16日报送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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