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2006年度上海市科技统计调查实施要求
一、调查表的种类与统计范围
1、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制度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年报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领域)
统计范围:上海市及区、县各部门所属、国务院各部门及中国科学院所属在沪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所属非独立的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所,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统一填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年报表
统计范围:上海市及区、县各部门所属、国务院各部门及中国科学院所属在沪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年报表
统计范围:县(包括已转为区的)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发展(R&D)活动调查表
统计范围: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包括外国在华设立的独立研究机构、非国有非企业研究机构),以及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
(5)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的统计范围:市及区、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及全市(包括市及区、县两级)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制度实施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五大类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统计范围: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06年内实施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火炬计划国家级项目、星火计划国家级项目。根据科技部各计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973计划项目为主要承担单位)填报。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制度
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国家“十五”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1、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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