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研究制定全省发展广播电视产业的有关政策;管理和指导全省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管理、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省广播电视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综合协调各处(室)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会议、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和议案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外事工作。
(二)宣传处(法规处):监督检查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的情况;对广播电视舆论导向、节目质量、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进行监管和协调;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含广告)的收听收看工作;管理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工作;组织草拟全省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指导全省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广播影视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等工作。
(三)科技处:管理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及安全播出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和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负责全省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及功率等级等技术参数的审查、指配和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管理和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质量监测工作。
(四)社会管理处:负责全省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核、审批,承担全省播出机构的变更、撤销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的审批监管工作;负责全省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有线电视网络、宾馆饭店开设广播电视视频和闭路电视系统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全省视频点播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的监督管理;负责通过互连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管;负责全省通过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审核、审批工作,负责IP电视、移动电视等广播电视新媒体业务的审核和公共场所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工作。
(五)电影电视剧管理处:负责全省电影电视剧管理,拟订电影电视剧艺术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省电影电视剧创作;负责本省生产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和拍摄、发行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本省生产的电影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动画片的题材规划、完成片的审查及拍摄许可管理工作;负责与境外合作拍摄或聘请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电视剧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