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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入选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名单,经厅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公布。

  (八)省政府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六、管理和监督

  (一)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的扶持,对入选项目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承活动。

  (二)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三)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中,组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本实施意见由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

  附件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

  一、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职责

  (一)拟定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计划,审定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二)协调处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三)审核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报省政府批准公布。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其他工作。

  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郭俊民(省文化厅厅长)

  成 员:崔为工(省文化厅副厅长)

      肖新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訾新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宏文(省民委副主任)

      杨 玲(省财政厅副厅长)

      何 雄(省建设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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